当前位置: 首页 » 食品文库 »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精氨酸不能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的复函(卫办监督函[2009]221号)

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精氨酸不能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的复函(卫办监督函[2009]221号)

PDF文档
  • 所需书券: 0张
  • 更新日期:2013-08-27 15:41
  • 浏览次数:1200   下载次数:48
详细介绍
 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精氨酸不能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的复函
 

下载地址
分享: 分享到新浪微博
分享到QQ空间

声明:本资料由网友自发上传分享,本站不对其内容进行修改。如该资料相关内容侵权,请通知我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