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评价规则适用于浙江省内各类代用茶产品(除杭白菊)质量的监督检查。
本评价规则中所指的代用茶产品指选用可食用植物的叶、花、果(实)、根茎等为原料加工制作的、采用类似茶叶冲泡(浸泡)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产品。包括以下四类产品:叶类产品有苦丁茶、绞股蓝、银杏茶、桑叶茶、薄荷茶、罗布麻茶、枸杞叶茶等;花类产品有菊花、茉莉花、桂花、玫瑰花、金银花、玳玳花等;果(实)类(含根茎等)产品有大麦茶、枸杞、苦瓜片、胖大海、罗汉果等;混合类是指以植物的叶、花、果(实)、根茎等为原料等为原料,按一定比例拼配加工而成的产品。